二○○八年芜湖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统一布置下,现就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芜湖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芜湖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本县内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芜湖市教育局
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受理报名地点: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25日(五个工作日)。咨 询 电 话:芜湖市教育局人事科 3280734
(二)芜湖县教育局
受理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受理报名地点:芜湖县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至9日(五个工作日)。
咨 询 电 话: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8791093。
三、有关要求:
1.今年是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实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第一年,全省将首次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并要求5月底前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上传照片和审核及证书打印等工作程序。
2.为了便于采集统一规格电子照片数据,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在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指定地点照像,由教育局集中统一收集照片数据。
附件:二○○八年芜湖县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初审流程
芜 湖 县 教 育 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二○○八年芜湖县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初审流程
(一)师范类毕业生
1、初审证件:申请人须提交如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是本县户口);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领发申报材料、表格
(1)申报人首先如实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本人)登记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派出所或街道居委会填写);
(4)申请人体检表(按照规定日期到定点县级医院体检)。
3、注意事项:
(1)报名后一周内交全表格材料;
(2)交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与电子照片同底);
(3)留准申请人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
1、初审证件:申请人提交如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是本县户口);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领发申报材料、表格
(1)申报人首先如实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本人)登记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派出所或街道居委会填写);
(4)申请人体检表(按照规定日期到定点县级医院体检)。
3、注意事项:
(1)报名后一周内交全表格材料;
(2)交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与电子照片同底);
(3)留准申请人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芜 湖 县 教 育 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